刘慧平律师

刘慧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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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不可以退款吗

来源:刘慧平律师
发布时间:2024-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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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定金不可以退款吗

  定金可以退款。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合同双方的约定,定金满足一定条件的可以返还,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百八十八条 【违约金与定金竞合时的责任】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二、定金的几种类型有哪些

  定金的几种类型包括:

  1.违约定金,是交付定金的当事人若不履行债务,接受定金的当事人可以予以没收的定金;

  2.立约定金,也称为订约定金,是为担保合同订立而设立的定金;

  3.成约定金,是作为合同成立或生效要件的定金;

  4.解约定金。是指用以作为保留合同解除权的代价的定金。

定金不可以退

  三、定金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1.定金具有从属性

  定金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同的消灭而消灭。

  2.定金的成立具有实践性

  定金是由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但只有当事人关于定金的约定,而无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担保并不能成立。只有合同当事人将定金实际交付给对方,定金才能成立。

  3.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

  只有在合同成立后,未履行前交付,才能起到担保的作用。因此,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

  4.定金具有双重担保性

  即同时担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就是说,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丧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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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慧平律师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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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云中路637号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刘慧平
  • 执业律所:山西儒风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1402*********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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