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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讲透】取保候审的实际意义与可能后果

作者:赵煜律师 发布时间:2023-05-17 浏览量:0

取保候审不代表不会被起诉,或者一定会被判处缓刑。 被取保候审之后,认为自己即使不能获得不起诉的结果,但是起码也能获得缓刑的判决结果,而放松警惕,没有在充裕的时间内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导致最终丧失缓刑的机会的,也并不少见。 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在被取保候审之后,尽力依照事实、证据和法律规定争取不起诉或者缓刑的结果。

一、问题的提出

常常有当事人咨询:“我因为涉嫌犯罪,作完讯问笔录后,公安机关就帮我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之后我还会判刑吗?”“公安机关主动给我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之后我是不是就没事了啊?”“检察机关作出不逮捕决定,我现在处于取保候审状态,这种情况我会不会被起诉?有没有缓刑的可能?”

对于大多数的普通老百姓来说,刑事诉讼程序是十分陌生的,一旦本人或者家人涉及刑事案件,往往十分慌张,特别是在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或者逮捕之后,更是会多方打听;另外一种情况是,当事人在案件初期被取保候审在外面,但案件移送到检察院或法院后,检察官或法官出于各种考虑将当事人予以收押,本人和家人一下就紧张起来了。与之相反的是,当事人前期被刑事拘留或者逮捕,后期办案机关将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后,本人和家人会有一种“没事了”的错觉。因此,有必要专门就取保候审的实际意义和可能的后果,以及当事人和家属面对上述情况时的应对讲清楚。

二、什么是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另外四种强制措施分别是拘传、监视居住、刑事拘留和逮捕。强制措施的对象是犯罪嫌疑人,也就是说,即使被取保候审了,在公安(或检察院、法院)看来,犯罪嫌疑仍未洗脱,案件仍将继续侦办。但是,被办案机关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也说明犯罪行为比较轻微,可能会被判处缓刑,或者存在不起诉、无罪的可能。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取保候审的。”

大多数的案件都属于第一项和第二项所涵盖的情形,但办案机关在考虑是否对犯罪嫌疑人适用取保候审时,主要考虑的是是否“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关于什么叫“社会危险性”,理论上存在不同观点,但在司法实践中,判断较为主观,办案机关说有社会危险性就有。即便如此,当事人和律师也应当围绕有无串供、毁证、干扰证人作证可能据理力争,最终的落脚点则在于会否妨碍案件的正常办理。

第三项体现了对于特殊犯罪嫌疑人的人文关怀,一般情况下办案机关都会主动采取取保候审,但如果涉及到特别严重的罪行,也可能不会给予取保候审,如故意杀人、贩卖毒品等。

第四项是因案件的特殊情况而给予办案机关更长的办案时限的事由,因案件取证困难或者其他原因,导致案件在期限内无法办结的,办案机关会主动将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

三、律师在申请取保候审中的作用

律师帮助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是律师的法定职责,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第三十八条:“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律师在为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中的作用,主要体现一个“说服”作用。如前所述,除惯犯、累犯外,大多数的老百姓涉及到刑事案件,极可能是人生第一次直接与公、检、法打交道(甚至可以说是交锋),因此,当事人包括家属一方面不清楚刑事案件的诉讼程序是怎样的,包括不清楚刑事强制措施的意义,另一方面,也无法估计案件未来会怎样,以及怎样合理、合法的维护自己的权益,洗脱自己的冤屈或者争取轻缓的法律后果。而律师则可以凭借自己的丰富经验和法律知识,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和案情分析,提供法律支持和心理支持。另外,律师还会基于已掌握的情况,积极收集材料并与办案部门沟通,论证当事人不具有“社会危险性”,或者具有特殊情况,从而为当事人争取取保候审。这些工作,如果仅靠当事人和家属自己则难以开展或达到一个很好的效果。

四、被取保候审后应该注意些什么?

如前所述,取保候审属于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而强制措施的对象是犯罪嫌疑人,因此,当事人被取保候审之后万不可掉以轻心,觉得自己“没事了”,先被取保候审、后被逮捕乃至判处实刑的案例并不少见。

案例一:郭某某、袁某1、何某某、张某某、罗某某等五人因为涉嫌诈骗罪、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偷越国(边)境罪等罪名,分别于2021年3月15日、11日、4日、15日、4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7日取保候审,8月25日被执行逮捕,该五人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二个月至五年不等的刑罚。【(2022)湘02刑终170号】

案例二:梁某某等人因为涉嫌诈骗罪,于2020年9月8日被取保候审,2021年7月26日被逮捕,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二审该判二年六个月。【(2021)鲁16刑终239号】

案例三:王某1、孙某某、王某2、张某某等人因为涉嫌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王某1于2019年3月8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11日被取保候审,5月18日被逮捕,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2021)鲁16刑终189号】

因此,本人建议当事人被取保候审之后应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应对:

1.如果之前没有聘请过律师,当事人被羁押几天之后取保候审的,或者被办案机关喊去问话后直接办理取保候审的,在收到《取保候审决定书》后应立即咨询律师,由律师协助评估涉案情节的轻重,分析判断案件的未来走向,必要时,应当立即委托律师介入案件,以尽早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如果之前已经委托了律师的(一般是先被羁押后被取保的情况),在收到《取保候审决定书》之后可先回家休整1-2天,梳理一下自己的想法和问题,随后与自己的律师联系,就案件的事实、证据进行深入沟通,并尽快拟定辩护策略。

五、小结

不管怎样,当事人被采取取保候审了都是一个好消息,但既然已经涉及到了刑事案件之中,无论如何都不可掉以轻心,无论之前是否委托了律师,都应当尽早向律师咨询,获得律师的帮助。当然,被取保候审了,最后很可能会被判处缓刑或者被不起诉,但也要抓住机会、抓紧时间,尽力将这种可能转变为现实。

最后,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取保候审不代表本案了结!

取保候审不代表本案了结!

取保候审不代表本案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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