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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企业的债务怎么办

来源:敖冬平律师
发布时间:2023-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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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法人企业的债务怎么办

  法人的债务,由法人以其自身的全部财产来偿还。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而股东需要以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为限对法人的债务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股东禁止行为】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公司债务无力偿还怎么办

  公司债务无法清偿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破产清算并执行财产分配方案后,未清偿的债务就会消灭。公司破产需要同时满足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七十条 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三、股东何时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情形如下:

  1.虚假出资;

  2.出资不到位;

  3.抽逃出资;

  4.一人公司与股东财产混同;

  5.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

  6.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提供虚假清算报告骗取公司注销;

  7.股东过度控制、滥用公司人格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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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敖冬平
  • 执业律所:北京大成(南昌)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360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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