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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变更后合同还有效吗

来源:温慧律师
发布时间:2024-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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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工程名称变更后合同还有效吗

  工程名称变更后合同还有效。法律快车提示您,工程名称变更后,原公司名字对外签的合同仍然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三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民事法律行为。

  二、可撤销合同情形包括哪些

  可撤销合同情形包括因欺诈、胁迫、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法律快车提醒您,受害方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一年内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工程名称变更后合同

  三、合同可以单方面解除吗

  合同可以单方面解除。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二款,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内容由温慧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温慧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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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181号盈科律师大厦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温慧
  • 执业律所: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310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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