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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占地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非原创(平台) 发布时间:2024-02-27 浏览量:0

  非法占用耕地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行为,该类违法行为是要立案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的。那么非法占地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非法占地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

  (二)非法占用防护林地或者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单种或者合计五亩以上的;

非法占地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三)非法占用其他林地十亩以上的;

  (四)非法占用本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林地,其中一项数量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且两项数量合计达到该项规定的数量标准的;

  (五)非法占用其他农用地数量较大的情形。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非农业建设,造成耕地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被毁坏耕地数量达到以上规定的,属于本条规定的“造成耕地大量毁坏”。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林地,改变被占用林地用途,在非法占用的林地上实施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种植农之五、堆放或者排泄废弃物等行为或者进行其他非林业生产、建设,造成林地的原有植被或者林业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被毁坏林地数量达到以上规定的,属于本条规定的“造成林地大量毁坏”。

  二、非法占用耕地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耕地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自然人非法占用耕地,主要是指凡年满十六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实施了非法占用耕地行为的自然人。

  单位非法占用耕地,主要是指单位在国家建设用地、本单位发展建设和乡(镇)村建设用地过程中,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行为。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占用耕地改作他用的行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而且对于占用耕地改作他用会造成大量耕地被毁坏的结果也是明知的。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仍然希望或者放任结果的发生,在主观上为故意。行为人非法占用耕地的动机多种多样,但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三、非法占用耕地罪怎样处罚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的规定处罚。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非法占地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的信息,由上可知,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应予立案追诉。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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