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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律研究|欠钱不还怎么起诉?(民间案件判决要点)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2-12-21 浏览量:0

问题1:民间借贷在哪里起诉?


答:有约定从约定


没有约定:在原告住所地或被告住所地起诉。(就是可以在借款人所在地起诉)

户籍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以实际居住地为准。


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规定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条 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问题2:起诉要准备哪些证据?


答:需要借条、转账记录、收据等可以证明原被告之间有借贷事实的证据。


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问题3:利息怎么计算?


答:利息分为借期利息、逾期利息和迟延履行期的利息。

1、借期利息需要在借条(或其他书面协议)中明确约定,无约定和约定不明,视为无利息。


2、逾期利息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的

①借期利息有约定,从借期利息

②借期利息无约定的,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计算逾期利息


3、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是指法院判决后未按照生效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而零另行计算的利息。一般按照每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计算。


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问题4:利息利息最高不得超过多少?


答:借款发生在2020年8月20日前后不同

1、借款时间发生在2020年8月20日之前的,那么利息的限制将分段计算:2020年8月19日之前的年利率不得超过24%,2020年8月20日之后不得超过一年期LPR的四倍。

2、借款时间发生在2020年8月20日以后的,则借款年利率不得超过借款成立时一年期LPR的四倍。


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第二十八条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问题5:既约定利息,又约定违约金的效力?

答: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


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问题6:诉讼时效是几年?

答:三年。自借款到期之日起计算。如未明确约定还款期限,则从主张还款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可以因出借人向借款人提出履行请求、借款人同意履行还款义务等情形而发生中断。诉讼时效中断的,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问题7:律师费能由被告承担吗?

答:借条中有约定的,律师费由被告承担,否则自行承担。


问题8:判决后,被告仍不还款怎么办?

答: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申请期限为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两年。


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六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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