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瑶律师

陈瑶

律师
服务地区:全国

擅长:

189-1181-3895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律快车(服务时间 08:00-23:00)
留言咨询

改随继父姓男方拒付抚养费?

来源:陈瑶律师
发布时间:2023-03-16
人浏览

昨天一则"儿子改随继父姓后生父拒付抚养费"的新闻冲上热搜,新闻说的是因为儿子改姓,一对离婚父母就抚养费问题闹上法庭。男方在庭审中认为,双方签订了补充协议约定"孩子改随继父姓,不再支付抚养费",且孩子随他人姓有伤自尊,拒绝支付抚养费,但法院审理认为,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会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生父仍应支付抚养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九条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


抚养费。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


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


父母再婚,子女姓氏变更的前提条件是征得生父或生母的同意。案件中前妻在征得生父同意的情况下为孩子改了姓氏,这一点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但从新闻的叙述中可以看出,前妻先是同意生父拒付抚养费的要求,改了姓氏后又反悔起诉,这样的做法多少有些故意伤害生父自尊的成分,从生父的角度看闹情绪生气也可以理解。但由此拒付抚养费实属不该,因为法律对于孩子的保障不应该成为父母谈条件的筹码。即便离婚了,孩子与父母的血缘关系永远不会改变,父母始终需要承担抚养孩子的义务。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从上述案件还可以看出,协议并不是随便订立的,需要双方在没有受到任何胁迫下平等自愿签订,同时内容不能出现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也不能损害他人公共利益,这样才能合法有效。显然在上述案件中孩子姓氏改变不能成为拒付抚养费的理由,因此相关协议内容无效,不会受到法律保护。


以上内容由陈瑶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陈瑶律师咨询。
陈瑶律师
陈瑶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 870人好评:122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189-1181-3895
在线咨询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陈瑶
  • 执业律所:北京市广盛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1101*********968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全国
  • 咨询电话:189-1181-3895
  • 地  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