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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可以要求分割对方公积金吗

来源:吴媛媛律师
发布时间:2023-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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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可以要求分割对方公积金吗

  离婚时可以要求分割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职工工资收入的一部分,是国家以住房公积金的形式增加的住房工资。因此,婚后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在离婚案件中分割。只是在分割的时候,要严格区分时间是婚前还是婚后,只有婚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公积金才能分割。

  二、夫妻离婚分割债务怎么分割

  夫妻离婚分割债务的分割是由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属于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签了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反悔可以吗

  根据司法解释,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以下情形下可以反悔:

  1.协议离婚后一年内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2.协议离婚不成,一方起诉离婚的

  提醒您,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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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吴媛媛
  • 执业律所:安徽华素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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