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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犯罪构成有什么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3-08-28 浏览量:0

导读: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犯罪构成包括客体要件、客观要件、主体要件和主观要件。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是指明知是罂粟、大麻、古柯树等毒品原植物而非法种植且数量较大,或者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或者抗拒铲除的行为。

  一、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犯罪构成有什么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的管理制度。国家历来对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严厉禁止,并先后发布了一系列的法规、法令和通知。如 1978年9月13日国务院颁布施行的《麻醉药品管理条例》规定:如果发现私自种植罂粟等违法犯罪行为,要严肃处理。1981年国务院发布《关于重申严禁鸦片烟毒的通知》,1982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禁绝鸦片烟毒问题的紧急通知》,1988年公安部、卫生部又发布《关于查禁非法私种罂粟的通知》。

  本罪的对象是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毒品原植物是用来提炼、加工成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吗啡、可卡因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原植物。未经灭活,也就是能存活的;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已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的种子或者幼苗的不构成本罪。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有关法规,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行为。

  所谓非法买卖,是指以金钱或者实物作价非法购买或者出售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行为。

  所谓非法运输,是指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私自从事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运输的行为,包括国内运输和在国境、边境非法输入输出。

  所谓非法携带、持有,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没有合法的携带权、持有权而占有、携带、藏有或者以其他方式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幼苗的行为。

  还必须具备数量较大这一要素。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种子罪的话是属于毒品犯罪当中的一种类型。在我国只要是属于毒品犯罪,都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按照我国刑法当中的规定,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种子罪的量刑是根据买卖数额的不等分别进行处罚的,数额越大,处罚结果越严重。

  二、有关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追诉时效是多久

  15年。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

  三、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第三百五十一条 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1.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2.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3.抗拒铲除的。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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