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法律快车 > 苏州律师 > 赵德明律师 > 律师文集 > 文集详情
律师信息

夫妻双方在异地可以离婚吗?

作者:赵德明律师 发布时间:2022-10-29 浏览量:0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口的流动性越来越大,许多夫妻聚少离多,往往导致感情破裂,最后选择了离婚。由于夫妻双方都在异地,怎么办理离婚呢?

异地办理离婚要分两种情况:

   1、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可以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

   2、如果双方不同协议离婚,则需要到被告住所地的基层法院诉讼离婚。

   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但是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样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居住满1年以上的地方。实际上,只有诉讼离婚可以选择在外地,协议离婚一般只能在一方户籍所在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对问题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可以向专业律师在线或电话进行法律咨询。


赵德明律师

赵德明律师

服务地区: 全国

服务时间:08:00-23:00

律所机构: 江苏茂坤律师事务所

189-1328-5436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