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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申报是什么意思

来源:刘士林律师
发布时间:2023-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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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当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要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一、债权申报是什么意思

  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当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要申报债权。

  债权申报是有时间限制的。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人民法院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二、民法典债权申报期限的规定有哪些

  法律快车提醒您,确定债权申报期限有以下要求:

  1.债权申报期限由人民法院确定。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破产申请后,确定债权人的债权申报期限。

  2.债权申报期限为30日至3个月。债权申报期限长短可因破产案件规模大小、债权债务关系的复杂程度等因素而不同,但最短不少于30日,最长不超过3个月。

  3.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案件公告之日起计算。

  4.债权人因不可抗力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未能如期申报债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延长期限。根据企业破产法第48条规定,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三、申报债权流程

  债权人申报债权的程序是:

  1.债权申报。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担保,且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申报期间。人民法院在裁定受理破产申请时,应指定管理人,通知债权人。同时应于30日内在国家、地方有影响的报纸上刊登公告,债权申报期限由人民法院确定。

  3.申报主体。申报主体可以是个人主体也可以是法人主体。

  4.申报债权的分类。根据《企业破产法》第49条规定,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担保。

  5.职工债权。根据《企业破产法》第48条之规定,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无需申报,由破产管理人根据相关规定列出清单并进行公示。职工对记载事项有异议的,可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债权登记。《企业破产法》第57条“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并编制债权表。债权表和债权申报材料由管理人保存,供利害关系人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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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刘士林
  • 执业律所:辽宁钢城正大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2103*********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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