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婚后房子可以加名字吗
一、民法典规定婚后房子可以加名字吗
民法典规定婚后房子可以加名字,且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加名才生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二、离婚后房产归一方所有如何过户
离婚后房产归一方所有的过户手续如下:
1.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2.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3.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登记费;
4.取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三、婚后房产证上加名字需要多少钱?
税费标准:
1.登记费:住房,权利人按每套80房屋元交纳;非住房,不收费。
2.印花税:房屋权属证书每本5元。
3.工本费:核发一本房屋权属证书的,免收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所有权人核发房屋所(共)有权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按每本10元交纳证书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