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法律快车 > 济南律师 > 张秀峰律师 > 律师文集 > 文集详情
律师信息

罪名相同为啥刑期不同?法院量刑的标准是什么?

作者:张秀峰律师 发布时间:2024-04-01 浏览量:0

       一样的罪名为啥所判的刑期不同、甚至差距很大呢?这就需要了解一下定罪和量刑的概念。

        定罪的字面含义即确定罪名,是指在案证据足以证明行为人实施的危害行为符合某一罪名的构成要件,在没有法定阻却事由的情形下,公安机关、检察院认为行为人涉嫌某罪,法院判定行为人犯某罪。

      关于共同犯罪,有位法学大家说过“违法是连带的,责任是个别的”。“违法是连带的”说明一人犯罪既遂,其他参与者也是犯罪既遂,即大家的罪名是一样的;“责任是个别的”则是指量刑方面,每个人应负的刑事责任是不一样的即在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时,刑期是不同的。

      量刑又称刑罚裁量,是指在认定行为人犯罪、确定其罪名的基础上,对行为人是否判处刑罚、判处何种刑罚以及判处多重刑罚的确定。

      法院量刑的标准是什么呢?

      法院量刑的一般原则是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判处的刑罚。具体来讲就是:量刑既要考虑所犯罪行的轻重,又要考虑应负刑事责任的大小,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实现惩罚和预防犯罪的目的;量刑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量刑要客观、全面把握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治安形势的变化。

      法院确定刑期的标准或者说步骤,首先根据基本犯罪构成事实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其次根据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数额、次数、后果等犯罪事实,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最后根据量刑情节调节基准刑,并综合考虑全案情况,依法确定宣告刑。宣告刑即法院所判决的刑期。

      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

     1, 未成年人犯罪,满十二不满十六,减少基准刑30%-60%。满十六不满十八,减少基准刑10%-50%。

      2, 满七十五的老年人故意犯罪,减少基准刑40%以下。

     3, 盲、聋、哑人犯罪,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4, 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

     5, 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减少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6, 有自首情节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恶意利用自首规避法律制裁等不足以从宽处罚的除外

     7, 有坦白情节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较重罪行的,可以减少10%-30%;避免特别严重后果的,可以减少30%-50%。

     8, 当庭认罪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

     9, 有立功情节的,一般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重大立功的,可以减少20%-50%;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10, 积极退赃退赔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从严掌握。

    11, 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30%以下;没有赔偿但是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20%以下。抢劫、强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当从严掌握。

   12, 达成刑事和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13, 表现好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

   14, 认罪认罚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具有自首、重大坦白、退赃退赔、赔偿谅解、刑事和解等情节的,可以减少6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6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15, 累犯,应当增加基准刑的10%-40%,一般不少于3个月。

   16, 有前科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10%以下,过失犯罪和未成年人犯罪除外。

   17, 犯罪对象为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妇等弱势人员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18, 在重大自然灾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故意犯罪的,根据案件情况,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以上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情况是《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中明确规定。

  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独任审判员或合议庭有20%的自由裁量权,调整后的宣告刑必须符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张秀峰律师

张秀峰律师

服务地区: 全国

服务时间:09:00-21:00

律所机构: 北京市京师(济南)律师事务所

135-8903-9820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