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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伤害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如何能做到不被批捕、不被起诉

作者:张秀峰律师 发布时间:2024-03-22 浏览量:0

济南律师张秀峰轻伤害案件刑事辩护研究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轻伤害案件侦查机关要坚持全面调查取证,注重对案发背景、起因、当事人的关系、案发时当事人的行为、伤害手段、部位、后果、当事人事后态度等方面全面审查,厘清原委、辨明是非曲直,强调对鉴定意见进行实质性审查,不能简单地只看结论。要准确区分罪与非罪、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正当防卫与互殴型故意伤害,准确认定共同犯罪。

经查询各省涉嫌故意伤害案例可知,对民间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案件,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当事人达成和解谅解的,检察院大多作出不起诉决定。民间纠纷一般指因婚恋、家庭、亲友、邻里、同学、同事等民间矛盾纠纷或者偶发事件引起的纠纷。轻伤害是指经伤情鉴定造成被害人轻伤二级或轻伤一级。

判断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全面审查案件事实、证据,根据双方的主观方面和客观行为准确认定,避免“唯结果论”“谁受伤谁有理”。如果犯罪嫌疑人只是与被害人发生轻微推搡、拉扯的,或者为摆脱被害人拉扯或者控制而实施甩手、后退等应急、防御行为的,不宜认定为刑法意义上的故意伤害行为。

轻伤害案件中正当防卫的认定:因琐事发生争执,双方均不能克制而引发打斗,对于过错一方先动手且手段明显过激,或者一方先动手,在对方努力避免冲突的情况下仍继续侵害,还击一方造成对方伤害的,一般认定为正当防卫。

涉轻伤害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愿意积极赔偿,但是受害人面对赔偿数额“狮子大张口”应该怎么办?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愿意积极赔偿,但因被害人赔偿请求明显不合理,未能达成和解谅解的,一般不影响对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轻伤害案件中,检察机关认为此类案件最高赔偿标准上限为除犯罪嫌疑人自愿支付外,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3倍。

这类案件检察院虽然作出不起诉决定,并不等于不处罚。虽然不再追究刑事责任,但是殴打他人的行为依然违反了行政管理秩序,应当处以拘留并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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