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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伤残赔偿金是否需要缴纳税费

非原创(法律快车) 发布时间:2023-11-01 浏览量:0

一、工伤伤残赔偿金是否需要缴纳税费

  根据相关条例的规定,职工因为工伤事故取得的工伤赔偿,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工伤医疗待遇等,是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如果单位没有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出现工伤事故,相关补偿费用需要由单位来支出,只要职工取得的这笔所得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范围,就能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工伤致残的怎么赔偿

  工伤致残的,获得以下工伤保险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停工留薪期的工资;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劳动能力鉴定费;其他。


  三、员工因为工伤不上班工资怎样算

  员工因为工伤不上班工资的计算: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法律快车提醒您,《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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