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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对房产分割新规定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3-09-04 浏览量:0

导读:

离婚对房产分割新规定有离婚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分割。

  一、离婚对房产分割新规定

  离婚对房产分割新规定有如果该房子是属于夫妻共同房产的,离婚由夫妻双方协商分配,如果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分割,人民法院一般会判决给一方,获得房子的一方要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如果该房子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的,离婚时不分割。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离婚财产的分割原则是什么

  离婚财产的分割原则是如下:

  1.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尊重夫妻双方真实的、合法的意愿。

  2.男女平等原则。

  3.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对因一方重婚、通奸、虐待或实施暴力等伤害另一方及其亲属等行为引起的离婚案件,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要适当照顾无过错的一方。

  4.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

  5.有利生产与方便生活原则。

  6.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三、离婚财产分割必须要公证吗

  离婚财产分割不是必须要公证。法律并无强制规定财产分割协议需要经过公证程序才能生效。所以公证并不是财产协议的生效要件,只要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协议的内容并未违反法律规定,无论该书面协议是否作了公证,均具有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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