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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的追诉期限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2-10-12 浏览量:0

刑事案件的追诉期限是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的有期徒刑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至十年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一、刑事案件的追诉期限

  刑事案件的追诉期限: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法律快车提醒您,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 具体如下,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二、刑事案件立案标准

  1.有犯罪事实。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这种犯罪事实已客观存在,非主观臆测;已有证据证明,并非毫无根据;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如果其行为仅构成犯罪,而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也不应立案;

  3.属于自己管辖。公安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

  三、刑事案件的办理流程

  1.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2.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

  3.人民检察院对嫌疑人提起公诉,并向法院提交相应证据。

  4.法院根据证据做出相应的判决,判决过后,将犯人移交相关部门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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