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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的尴尬之处

作者:何福钢律师 发布时间:2022-06-22 浏览量:0

      从国家行政机关的角度出发,秉承着“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治十六字方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推出具有中国特色的行政复议制度。

     现实生活中,老百姓往往认为对结果不满意之后还可以再次免费享受行政复议。当然老百姓复议不排除为了一己私利的可能,但是绝大数情况下都是复议维持。部分不能诉讼了的走上遥遥无期上访路;部分可以诉讼的案件在专业律师接手之后面临着行政诉讼被告的压力增大。我们都知道复议维持后的被告起码是县人民政府或者市局为被告。最终胜利也是在狭小空间浮动。

     如果说取消行政复议,法院的压力必然徒增,相关问题处理不便。当下也只能要继续行政复议,我建议专门成立一个行政复议局。独立于各部门上下级领导关系之间。或者成立一个行政复议委员会,专门处理行政复议案件和各部门没有隶属关系。这样才能更为有效的实施行政复议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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