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延波律师

曲延波

律师
服务地区:全国

擅长:刑事案件

盗窃罪的犯罪特点

来源:曲延波律师
发布时间:2023-07-14
人浏览

导读:

盗窃罪的犯罪特点主要有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行为人实施了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或窃取数额不是较大,但曾多次实施盗窃;主体多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一、盗窃罪的犯罪特点

  盗窃罪犯罪的主要特性具体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或窃取数额不是较大,但曾多次实施盗窃。

  3.犯罪主体多为一般主体。

  4.主要有主观方面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并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二、盗窃罪的数额认定标准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五百元至二千元为起点。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五千元至二万元为起点。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盗窃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具体数额标准,并分别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备案。

  三、盗窃罪的追诉时效

  法律快车提醒您,盗窃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的,因此,经过二十年不再追诉。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根据《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以上内容由曲延波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曲延波律师咨询。
曲延波律师
曲延波律师副主任律师
帮助过 1241人好评:202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曲延波
  • 执业律所:山东漫森律师事务所
  • 职  务:副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3701*********185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全国
  • 地  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