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法律快车 > 十堰律师 > 万家超律师 > 律师文集 > 文集详情
律师信息

工伤工资发放标准是什么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2-06-09 浏览量:0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劳动者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在工作中受伤,那么工伤工资发放标准是什么?劳动法工资计算方法之工伤待遇?

  一、工伤工资发放标准是什么

  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劳动法工资计算方法之工伤待遇

  劳动者工伤事故发生后,其工伤待遇中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计算均与本人工资有关。那么,本人工资如何理解?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如果用人单位少报职工工资,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造成工伤职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降低的,工伤保险待遇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向工伤职工补足。

  三、工伤工资包含加班费吗

  工伤工资不包含加班费,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资”,是指正常出勤情况下,应享受的工资福利待遇。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但不包括加班工资,因为加班工资是延长工作时间报酬。

  工伤的处理就是要按照相应的法律规定来进行的,所以要多多注意了。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工伤工资发放标准是什么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万家超律师

万家超律师

服务地区: 全国

服务时间:08:00-22:00

律所机构: 湖北武当律师事务所

132-0726-6663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