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茹律师

王茹

律师
服务地区:全国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筑工程,婚姻家庭,劳动纠纷

同居关系解除后如何分财产

来源:王茹律师
发布时间:2022-09-21
人浏览

     情侣同居分手后,分割财产怎么做?当感情已消逝,维护属于自己的权益成为最重要的事,那您知道如何确定份额以及怎么做吗?

    首先, 在我国,未婚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同居中的财产也没有像婚姻关系中的财产具有身份的特殊性。未领取结婚证的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随时可以自行解除,不享有民法典对共同财产规定的权利。即要主张财产是自己的需要举证证明,否则,财产在谁名下则对谁更有利;其次,同居期间财产以约定为先,双方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达成分割财产的协议,或者在同居时达成同居期间的财产协议,分手时直接根据协议来处理财产;协议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最后,双方没有达成协议的情况下,要区分财产是共同所有和个人所有,如果财产属于共同共有性质,则应该平均分割,如果是个人所有性质,则谁的财产归谁。法院会判决房屋产权归不动产权证上的人所有,且剩余的房贷属于个人债务。

   分割财产要做哪些准备?一、如果决定走诉讼途径,在起诉的同时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即提交诉状的同时要提交保全申请书。申请保全时法院要求必须提供担保,具体材料最好提前咨询法院或法律顾问。诉讼周期长,申请保全可以避免占优势的乙方恶意转移财产,在判决结果出来的时候,无法执行。另一旦冻结对方的账户,在诉讼地位中占有一定优势,在法院调节中占有利地位。二、积极寻找或保存自己支付房款或购买固定资产的相关凭证如交款发票、购房合同、给另一方的转账记录等。如果是转账的,则要备注项填写款项性质为购房出资款,有备注和没有备注的区别在于影响款项被认定为购房款。很多人因为房产登记在他人名下而自己又拿不出支付房款的证据而丧失享有房屋份额的权利,有转账记录的只能以不当得利或借款要求一方返还支付的款项,而不能享有房屋增值部分的收益。毕竟房屋增值部分一般高于银行贷款利率,被认定为借款后只能要求额外支付利息。三、同居双方在共同生活期间购置大宗器物时,最好保留必要的出资证明,比如商家开具收据的抬头写上自己名字。网络购物时会有购物记录,相当于证据,但在商场等实体店铺购买时,最好使用电子支付方式,同时备注商品明细。四、存在银行卡里的现金如果混同,也需要提供转账记录来证明,如果无法提供则会被认定为银行卡开户名的人所有。

在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的情况下,只有打破日常情感的心里束缚才能在分手时捍卫自己的法律权利。如果无法理性对待,那就是感性战胜了理性,是真爱,还是领结婚证吧。

以上内容由王茹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王茹律师咨询。
王茹律师
王茹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 104人好评:60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70号水资源科技大厦5楼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王茹
  • 执业律所: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3201*********485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全国
  • 地  址: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70号水资源科技大厦5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