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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人父母的房产能否被强制执行?

来源:黄维宝律师
发布时间: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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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人父母的房子是否可以被强制执行,主要取决于房产的来源和性质。如果子女欠债后,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赠与或者低价卖给父母,并且已经过户给了父母,那么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撤销赠与合同或者买卖合同,在这种情况下,法院是可以执行处理父母名下的房子的。然而,如果父母名下的房子是由父母自己合法购买或者是善意取得的,与子女的财产没有任何的关系,子女欠债与父母之间自然也是没有任何关系的,这种情况下法院就不能执行处理父母名下的房产了。此外,如果父母的房产,失信被执行人也有份额,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失信被执行人占有的房产份额。总的来说,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只能执行被执行人的个人财产,不能执行被执行人父母的财产。

律师补充:

法院强制执行的流程:

1、执行是否合法适当,有关法律文书是否齐备,内容是否明确,被执行人是否有执行能力等等。

2、通知履行。人民法院决定对义务人强制执行时,应当先行通知义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动履行法定义务,否则将强制执行。

3、准备强制执行。填写强制执行证;确定强制执行的计划和方案;需要协助执行的,应书面通知有义务协助的单位和个人。

4、实行强制执行。应当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和执行根据;执行结束后,应将执行情况书面通知申请执行的机关。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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