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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熠律师:交通事故纠纷常见问题解答

作者:王子熠律师 发布时间:2022-06-07 浏览量:0

一、什么是交通事故?

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3、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4、有事态发生。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

5、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发生事故后应当如何处理?

1、在安全的情况下立即停车,打开双闪,记录对方车牌,对方离开甚至逃逸的,及时拨打122报警电话;

2、在事故发生处后放置三角形警示牌;

3、双方协商一致、能够明确责任归属的轻微事故,及时询问修理厂或4S店,了解损失后,可以按照协商的责任归属承担赔偿责任;

4、双方对于事故责任划分无法协商一致、事故损失严重的,应当立即拨打122报警,并且联系保险公司到现场进行证据保留等工作;

5、交警到场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双方按照责任认定书的责任划分承担赔偿责任,有保险的按照保险公司规定程序进行索赔,没有保险的建议当场进行赔偿支付。

6、一方或者多方对于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在三日内向交管部门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责任方逃逸、拒不赔偿怎么办?

通过交警能够确认对方车牌、身份的,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或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1、车辆维修费用和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

2、车辆施救的费用;

3、车辆维修期间,使用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产生的合理费用;

4、因处理事故产生的误工费;

5、人员伤亡的,医疗费、护理费、伤残赔偿、死亡赔偿等;

五、车辆维修后产生的折旧贬值可以起诉要求赔偿吗?

当前我国法律尚未对折旧费的赔偿作出规定,因此不同地区有不同的处理意见。一般来说,对于尚在运输或待售的新车、损坏严重的车辆,可以适当赔偿。而对于其他车辆可以进行价格鉴定,来确定具体的贬值程度,但不一定能够被法院认可。

六、保险能够赔付哪些项目?

需要对保险合同进行详尽的审查来确定保险内容。

七、出现人员伤亡,应当由谁垫付医疗费用?

能够确定事故责任的,按照责任划分承担医疗费用;尚无法确定责任的,交管部门可以通知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垫付医疗费用,不足的部分可以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八、酒驾会判刑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mg/100ml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严重超员、超载、超速驾驶,无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的;

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犯罪的;

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追究的。

九、发生交通事故会判刑吗?

交通肇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交通事故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有以下情形之一,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驾、毒驾;

2、无资格证驾驶机动车的;

3、明知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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