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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生育需要什么材料

来源:马立峰律师
发布时间:2024-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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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们实际生活中,我们都明白,再婚生育含义就是再次结婚进行生儿育女,指有过结婚与生育的经历再次进行结婚。那么再婚生育需要什么材料?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再婚生育需要什么材料

  若出现某一方再婚前有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的,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所需材抖:

  (一)夫妻双方提出的再生育申请书;

  (二)女方户口复印件(所在单位或村盖章);

  (三)夫妻两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四)夫妻两人的近期合影二寸免冠照片4张。

  (五)夫妻中的未生育那一方,需要村(居)委会出示有婚史无生育情况的证明。

再婚生育

  二、离异双方再婚生育孩子吗

  目前在二胎政策中有规定,再婚的男女要少于两个孩子的才能再生。而且还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一)通过政府和计划生育部门确定有病残的第一个小孩的或者是第一胎双胞胎、多胞胎的,出现残疾没有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

  (二)再婚的男女,若某一方再婚前有生育两个以内,另一方未生育过的,则可以再生育。

  (三)再婚男女,再婚前若两人各生育一个孩子,离婚时小孩的分配应该是要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四)再婚男女,再婚前若两人各生育一个孩子,新家庭虽有小孩但却是残疾儿,这一类可以再生育.

  (五)再婚男女,再婚前都没有孕育过子女,结婚后若鉴定出有无法生育的病症,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

  (六)再婚男女,某一方是独生子女,而且只有一个小孩的。

  三、再婚生育三胎新政策:

  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生育的第一个子女经区、县或者市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一方经有关部门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影响劳动,生活不能自理的;

  一方符合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条件的;

  一方为从事出海捕捞连续五年以上的渔民,现仍从事出海捕捞的;

  一方为本市农业户口且有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女方为本市农业户口,无兄弟,其姐妹均只生育一个子女,男方到女方家庭落户赡养老人的。

  婚前双方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经本市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患有不孕症的夫妻,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一个子女。

  再婚夫妻申请生育三胎条件:

  一方婚前未生育过子女,另一方婚前生育过一个或者两个子女的;

  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且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一方为本市农业户口且有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其中一方生育的子女经区、县或者市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综上所述可知,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再婚进行登记前,要前往机构准备好相关材料。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再婚生育需要什么材料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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