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罚拘役的适用范围
来源:蔡士凌律师
发布时间:2022-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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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罚拘役的适用范围
刑罚拘役的适用范围:
1.拘役一般只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的犯罪。适用比例最高的是渎职罪,其次分别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等。
2.拘役多适用于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中国刑法分则中除过失致人死亡罪没有规定可以适用拘役外,绝大多数过失犯罪都可以适用拘役,约占全部过失犯罪的95%左右。在同一类犯罪中,能够适用拘役的也是一些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
3.在中国刑法分则中,设置拘役刑的条文绝大多数是把拘役作为最低法定刑规定的。在这样的条文中,拘役既可适用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也可以适用于本应判处短期徒刑,但具有从轻情节的犯罪。另外,在刑法分则中规定有管制刑的条文,大多规定有拘役。在这样的条文中,拘役介于管制与徒刑之间。所以,拘役除有上述两种用法外,还可以适用于本应判处管制,但具有从重情节的犯罪。
二、被判处拘役刑该在哪里执行刑罚
被判处拘役刑的,该在看守所执行刑罚。如果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的,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并且在执行期间,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三、刑罚中拘役的期限为多久
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法律快车提醒您,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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