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淑嘉律师

陈淑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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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不到结婚证了还能不能办理离婚

来源:陈淑嘉律师
发布时间:2022-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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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人都以为,办理离婚是需要结婚证的,那么找不到结婚证了还能不能办理离婚?其实,找不到也可以离婚。

  一、找不到结婚证了还能不能办理离婚

  如果是没有领取结婚证却以夫妻名义生活,属于同居关系,但是不属于法律上的结婚;因此不能办理离婚,只能解除同居关系。

  如果是登记结婚后结婚证因丢失等原因无法出示,双方可以通过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证后协议离婚或者到婚姻登记机关出具本人的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后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自愿离婚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离婚诉讼,第一款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或解除同居关系,经查确属非法同居关系的,应一律判决予以解除。

  二、在外地能不能办理离婚手续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打算离婚的,如果双方不在结婚登记地居住,那么有如下几种情况:

  (一)一方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且不愿回登记地办理离婚手续的,另一方只能到该地区起诉要求法院判决离婚;

  (二)双方都在外地且同是一个城市的,可在该城市法院由一方提出离婚请求,由法院调解离婚或判决离婚。

  (三)一方在外地但居住未满一年的,另一方可在其原居住地或婚姻登记地起诉到法院要求判决离婚。

  由此可知,夫妻双方打算离婚的,在外地也能办理离婚手续。

  假如说两个人都想要在工作所在地的城市办理结婚证,但恰恰男女双方就都没有本地的户口的是不可以的,可以选择到男方,也可以选择到女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去办理结婚证,需要的这些手续全部都是一样的,户口本,身份证,无直系亲属证明材料等这些手续缺一不可。

  三、哪些情况不能离婚

  (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二)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有些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的,第一次起诉时,如果法院认为双方感情未破裂,往往会判决不准离婚或动员原告撤诉,此后,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在六个月之内是不能再提起离婚诉讼的,但此期间双方可通过协议的方式到民政局办理离婚。

  (三)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四)对精神病人、植物人等特殊群体的婚姻保护。

  对于精神病人、植物人等离婚问题,我国法律也规定了一些特殊保护。因一方患精神病对方要求离婚的,处理时既要保障婚姻自由,又有利于对患者的治疗和生活上的安置。婚前隐瞒了病情,婚后经治不愈,应做好工作,准予离婚;原来夫妻感情比较好,结婚多年,生育子女的,应指出夫妻间有互相扶助的义务,做好思想工作,以不离为宜。如确系久治不愈,事实证明夫妻关系已无法再维持下去的,经对方、亲属以及有关单位安排好病患者的生活、医疗、监护等问题后,可准予离婚。

  两个人有缘分在一起实属不易,婚姻需要经营,既然有缘能成为夫妻,就请珍惜吧。

  如果结婚证不见了,夫妻二人可以直接去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证,在办理离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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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陈淑嘉
  • 执业律所:福建世泉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3505*********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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