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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如何定罪量刑?

来源:保航法务律师
发布时间:2022-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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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安局2021年酒驾成本

饮酒驾驶=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1000-2000元罚款+一次记满12分

 

再次饮酒驾驶=10日以下拘留+1000-2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

 

饮酒和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

 

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15日拘留+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醉酒驾驶=约束至酒醒+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吊销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我国对醉酒驾车违法行为,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按照“危险驾驶罪”定罪,处拘役1至6个月,并处罚金。

 

二、醉驾如何定罪量刑?

 醉驾入刑标准: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通俗来说,一瓶250毫升的啤酒,就足以达到醉驾标准。

定罪: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处拘役,并处罚金。

量刑: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在一个月至二个月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血液酒精含量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血液酒精含量每增加30毫克,增加十五日刑期。

 

从重处罚情节: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依照危险驾驶罪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可免于刑事处罚或不作为犯罪处理: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血液酒精含量在100毫克/100毫升以下且系初犯,认罪、悔罪,未造成其他损失或后果的,可以认定犯罪情节轻微,免予刑事处罚;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三、醉驾量刑情节

(一)醉驾时的时空环境

1.是否处于早晚高峰

2.是否有路过学校,上过高速,高架,国道,人群密集的地方

3.饮酒与驾驶的时间长短

4.行驶的距离的长短,距离目的地的距离

5.车况好坏

6.是否夹杂其他违法行为

7.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如发生事故,人员伤亡

 

(二)驾驶人主观因素

1.血检指数,醉酒程度

2.认罪态度,是否配合检查工作,自首坦白,有无逃逸冲卡,殴打执法人员,积极赔偿损失

3.主观上是否为故意,明知喝酒还继续,有人劝阻不停,是否隔夜开车

4.是否有前科劣迹,酒驾、醉驾被处罚过

 

律师建议:

喝酒开车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是对自己、对他人不负责的表现,应从根源上杜绝。喝酒后,应主动放弃开车,意识即使很清醒,也不适宜开车行驶。如果确实已经开车行驶一段距离,可就近寻找安全车位,予以停车休息。遭遇执法人员查车,应及时靠边停车,配合执法工作,积极交代案件事实,争取从轻处罚,切勿强行冲卡,弃车逃逸,殴打执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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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保航法务
  • 执业律所:江苏达因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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