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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买卖合同该到那个法院起诉?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2-06-28 浏览量:0

  现实生活中,不少人在进行买卖交易时,由于金额小、熟人等原因,会没有签订买卖合同。但是,没有书面买卖合同的吗,极易发生纠纷。那么在无法协商处理纠纷时,该到哪个法院起诉处理呢?

  在实践中,出现无法协商处理的纠纷时,双方最终只能通过到法院起诉的方式处理了。那么该到哪个法院起诉,就成为了不少人首先要解决的一个问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合同发生纠纷的可以到被告人的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

  但是,不存在书面买卖合同的时候,要到哪里起诉呢?

  一般来说,想要起诉他人的,都可以到被告人的住所地法院起诉。所谓住所地法,就是被告人的户籍地所在地,或离开户籍地居住满一年的经常居住地。说白了,最终确实要起诉他人的,又确实不知道可以到哪个法院起诉的,最终都可以到被告人的住所地法院起诉。只是,原告是否可以在合同履行地或自己所在地法院起诉呢?这就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的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例如双方未签二手车买卖合同,但一方已经交车而另一方未付款的,原告可以在接受款项一方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因此,在未签买卖合同又出现不可以调和纠纷的,可以根据实际案情选择到相应的法律起诉,情况不同,就会有不同的结果。要是对此有疑问的,可以找个合同方面的律师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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