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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2-04-19 浏览量:0

离婚的时候就是需要对于相应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在离婚财产进行分割的时候首先要遵从的就是夫妻之间的自愿原则的,还有就是其他的法定原则。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带来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第一原则,当然是自愿。

  也就是说,只要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采取各种各样灵活的方式来分割财产。

  如果无法协商达成一致,那么可能会涉及到诉讼离婚。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也就是说,平均分配是一个大原则。同时“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在平均分配的大原则下,会有一个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倾斜。

  此外,如果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损毁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如果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遗弃、虐待家庭成员等情节,导致离婚的,无过错的一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二、离婚财产分割规定

  家庭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条款基本在这,不理解的可以询问律师。


离婚财产的分割就是要满足相应的法律规定的,所以要多多注意了。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专业婚姻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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