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房屋质量问题的措施是什么
一、解决房屋质量问题的措施是什么
房屋质量问题可能在交房时就能发现,但更多的情况是交房时很难发现,等到业主入住以后才慢慢浮出水面,不同阶段出现房屋质量问题的不同处理:
1.收房时发现房屋质量存在问题。如果收房时发现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者认为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经专业机构检验确实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拒绝收房,并可以要求开发商解除合同及赔偿损失。
2.购房人在装修入住后,如果出现质量问题,要确定该质量问题是房屋本身的质量问题还是装修的问题:
(1)如果是装修的问题,在保修期内只能找装修公司维修并要求赔偿损失。
(2)如果是房屋本身的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购房人首先向开发商提出要求维修,或者在自己维修完后,要求开发商承担全部的修复费用和因为修复而给自身造成的合理损失。如果该质量问题经多次维修仍不能有效解决,并且影响到购房人的正常居住,购房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这里的损失包括装修的费用、房款的利息、损害的赔偿等。
二、所购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可以拒付物业费吗
所购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不可以拒付物业费。拒绝交物业费是违法的,除非物业合同终止,业主退出物业服务区域,否则,业主都是需要交纳物业费的。交纳物业费是业主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义务,如果不履行属于违约行为。
三、房屋质量纠纷诉讼流程
1.要确认案件的被告者。个人的话,可以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户籍证明;单位的话,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该单位的基本注册资料。
2.由原告具状到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民事诉讼。
3.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书后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4.立案后,人民法院可能会有举证期,要求在期限内提交全部证据资料。
5.立案后,人民法院会安排开庭日期,并通知当事人。若当事人正当理由迟到,人民法院会以撤诉来处理。
6.庭前调解(如未达成调解意见,另行开庭)。
7.开庭(开庭时记着拿证据原件)开庭的程序步骤:法官宣读法庭纪律、当事人权利义务;原告读起诉书;被告答辩;原告提交证据,发表意见,被告对证据提出质证意见;被告提交证据,发表意见,原告对证据提出质证意见;法官询问一些问题;双方辩论;双方最后总结意见法庭调解和宣判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