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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一份好的起诉状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4-03-25 浏览量:0

       中午闲暇和同事说起起诉状的问题。

       关于起诉状,第一个共识就是大部分不复杂案件,基本的起诉事实要说到,不用太细枝末节,很多时候过多的内容反而让对方警惕、早准备甚至有漏洞,对自己不利。

       第二个就是对于某些案件,在起诉状中稍微声情并茂描述多一些有时也会达到非常好的效果,其实真正好的起诉状可以让人“先入为主”,让人共情共鸣,法官也是有温度的人,她们除了坚守法条上的公平公正,也会尽力作出有实质公平的有温度的调解或判决。

        就比如:笔者之前代理过的一个商品房买卖案件,购买者家中出现一些问题,希望退房退款,但是对方并不理睬。我们接到案件后,觉得有些困难,因为一般没有根本违约情况下,退房的可能性基本不大,即便同意退,可能也会扣除大笔违约金。但是我们对当事人的情况了解后愈发同情,便同意尽力一试,于是在充分筛选和重点准备证据情况下,我们拟制了一份比较催泪的长起诉状。后续无论庭前庭审中,法院力促双方调解,最终当事人仅支付了一小笔违约金。

       我不能说这份起诉状就起到了多么神奇的效果,但是我们认为这份起诉状还是达到了让人“先入为主”的效果的,会令接触到的人深刻感受到有些情况出现可能会导致这个个体家庭的雪上加霜......

        另一个继承案件中,我们在起诉状中也是情理并重,与证据很好地做到呼应和完善,最终判决我方当事人适当多分。

        综上,任何一个案件,诉讼策略和证据材料很关键,但是一份好的起诉状可以起到“加力”的作用至少不能“减力”,法官接触案件毋庸置疑会先看起诉状,大致了解案情,然后才会看证据,所以第一印象非常之关键。因此什么样的案件什么样的情况下,该详写、略写,也是比较考验律师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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