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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离婚可以分对方婚前财产吗?婚前财产如何分割?

作者:马赛男婚姻家事律师 发布时间:2023-07-13 浏览量:0

  在我国,若夫妻双方未约定婚内财产协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制是共同所有制,双方具有平等的处分权。夫妻离婚分割婚前财产吗?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上海婚姻律师整理了相关内容,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夫妻离婚可以分割对方婚前财产吗?

  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婚姻双方对婚前的财产没有约定,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而且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转化为共同财产。

  但有些情况下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是婚前个人财产,司法实践通常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

  有其他关于婚姻纠纷、诉讼离婚、离婚财产、离婚子女抚养权、分家析产、遗产继承等婚姻家事问题的,可以随时咨询上海离婚律师,为您提供一对一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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