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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有哪些?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3-03-31 浏览量:0

夫妻双方在婚前相处时间少,对彼此了解不深入,结婚后,没有建立起稳定的夫妻关系,经常因琐事发生矛盾,时间长了,本就不稳定的夫妻感情消失殆尽,双方准备离婚来结束前这段不幸的婚姻。那么,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有哪些?

民法典规定,双方起诉离婚时,人民法院先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已经没有和好的可能了,符合以下条件的,应当准许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

这里强调一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分居的原因是双方感情不和导致的,而且分居必须是连续性的,很多人容易混淆,生活中很多夫妻因为要照顾孩子、上班等原因导致分居两地,一般情况下,法院是不认可的,所以大家一定要记住,一心想要离婚,那么分居后就不要再联系了,并且要保留好分居的证据,如租房合同、双方协商签订的分居协议等。

以上内容就是夫妻感情破裂证据有哪些的解答,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者想了解更多婚姻问题的,您可以咨询一下离婚律师,帮助您解决实际遇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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