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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有哪些区别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3-11-22 浏览量:0

一、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有哪些区别

  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的具体区别如下:

  1.侵犯的对象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对资金的使用权,在实践中要判断该挪用行为是否使得单位对资金暂时失去了控制;职务侵占罪侵犯的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对包含资金在内的全部财物的所有权。

  2.犯罪行为不同。挪用资金罪表现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职位侵占罪表现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虽然都是利用职务之便,但挪用资金罪的行为方式是挪用,即未经合法批准或许可而擅自挪归自己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职务侵占罪的行为方式是侵占,即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且职务侵占罪必须要求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才能构成犯罪。

  3.二者最关键的区别在于主观目的不同。挪用资金罪行为人的目的在于非法取得本单位资金的使用权,但不并不企图永久占有,而是准备用后归还;职务侵占罪的行为人的目的在于非法取得本单位财物的所有权,而非暂时使用。

  二、挪用资金罪和挪用公款罪有哪些区别

  提醒您,挪用资金罪和挪用公款罪有以下区别:

  1.犯罪主体不同,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而挪用资金罪的主体则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除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工作人员;

  2.犯罪客体和对象不同,挪用公款罪的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同时侵犯公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公款的部分所有权,而挪用资金罪则仅仅侵犯了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部分所有权。


  三、挪用资金罪是自诉案件吗

  提醒您,挪用资金罪不是自诉案件,是公诉案件。自诉案件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由司法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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