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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工伤,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4-04-29 浏览量:0

发生工伤可以要求赔偿的项目主要包括:

1. 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这些费用包括挂号费、医药费、住院费、药费、就医路费等,康复治疗费也需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 住院伙食补助费。这是指工伤职工住院治疗工伤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3. 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这包括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4. 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 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6. 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7.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至27个月的本人工资。如果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还需要按月领取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5%至90%。

8. 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如果工伤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其中,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赔偿项目和标准可能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如果您遭受了工伤,建议及时咨询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或律师,以了解具体的赔偿政策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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