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法律快车 > 深圳律师 > 时金凤律师 > 律师文集 > 文集详情
律师信息

取保期间,可不可以去外地?

作者:时金凤律师 发布时间:2024-04-11 浏览量:0

很多当事人在取保期间都会问律师类似的问题,例如:“我可以过年回老家吗?”“我可以去外地出差吗”“我能不能去旅游”“可以去港澳台吗”等等。

律师只能说有这些问题的是还没有搞懂“取保候审”的背后真正含义。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一项重要的非羁押性强制措施,也就是人不用在里面关着,对于尊重和保障人权、节约司法资源、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2022年9月21日修订)

第十五条 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居住地的派出所执行。被取保候审人居住地在异地的,应当及时通知居住地公安机关,由其指定被取保候审人居住地的派出所执行。必要时,办案部门可以协助执行。

被取保候审人居住地变更的,执行取保候审的派出所应当及时通知决定取保候审的公安机关,由其重新确定被取保候审人变更后的居住地派出所执行。变更后的居住地在异地的,决定取保候审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该地公安机关,由其指定被取保候审人居住地的派出所执行。原执行机关应当与变更后的执行机关进行工作交接。

第十九条 被取保候审人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被取保候审人需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应当向负责执行的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并注明事由、目的地、路线、交通方式、往返日期、联系方式等。被取保候审人有紧急事由,来不及提出书面申请的,可以先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提出申请,并及时补办书面申请手续。

经审查,具有工作、学习、就医等正当合理事由的,由派出所负责人批准。

负责执行的派出所批准后,应当通知决定机关,并告知被取保候审人遵守下列要求:

(一)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并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二)严格按照批准的地点、路线、往返日期出行;

(三)不得从事妨害诉讼的活动;

(四)返回居住地后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对于因正常工作和生活需要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的,可以根据情况,简化批准程序。

根据以上《规定》,可以知晓取保期间,是可以去外地出差、工作、学习、就医的,但前提要向取保的执行机关(派出所)报备,实在来不及提申请的,可以在回来时再补书面申请。跨市、跨省有正当理由提前报备,可以。

但是,是否可以出境呢?比如赴港澳台学习、工作等需要出差。目前,实践中去港澳台还是属于办理出入境,需要边检,

根据《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条 中国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出境:

(一)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

(二)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

(三)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

(四)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其他国家或者地区遣返,未满不准出境规定年限的;

(五)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决定不准出境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出境的其他情形。

取保候审属于对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一种强制措施 肯定是不能出境的。


时金凤律师

时金凤律师

服务地区: 全国

服务时间:08:00-23:00

律所机构: 广东涵德律师事务所

137-1390-3834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