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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4-03-31 浏览量:0

最近有人咨询问道:

人事部门最近有人辞职,因为没有交接清楚,导致过了 2 周时间,才发现公司有名员工劳动合同到期且没有续签。

在与这名员工沟通续签劳动合同事宜时,这名员工表示拒绝续签,并说这是因为人事工作的失误而造成的,和她无关,并向公司提出辞职以及经济赔偿。

请问:这种情况下,如果员工一直拒绝补签劳动合同,应该怎么办?

律师支招:

首先,我们先来看与之相关的法律条款:

1、《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2、《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所以也就是说,在劳动合同未续签的头一个月内,公司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如果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就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了。

所以上述案例中,如果超过 1 个月时间,公司仍未与员工完成劳动合同签订的,则公司除了正常发放工资外,还需要向员工支付 2 倍工资。

【实操建议】

在实际工作中,对于公司使用了 HR 信息管理系统的,发生员工劳动合同忘记续签的概率会小些,因为很多系统具备劳动合同到期提醒功能。

但对于没有系统依然靠人处理的公司,这种忘记续签的情况,还是比较容易发生的。特别是人事部门人员发生变动,相关工作交接不清时,更容易发生。

所以对于未及时续签劳动合同而又继续上班的员工,有以下建议给各位 HR 童靴参考:

1、在一个月内书面通知员工进行补签劳动合同,如果员工补签了劳动合同,则公司不会因此而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对于续签的合同,请注意生效的时间,建议是无缝衔接着上一份合同的截止日期。比如上一份劳动合同截止是7月13号,那续签合同的生效日期就写成7月14号。

3、在一个月内,书面通知员工进行补签劳动合同,员工收到书面补签劳动合同通知后,仍然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则可以通过书面或者录音等方式,留存下员工拒绝续签劳动合同意思的证据,并且在这一个月满之前,书面通知该员工终止合同。

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提出终止劳动合同,则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需要支付2倍工资的风险将大大降低。

那同样,如果公司一直不愿签合同,劳动者也是可以主张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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