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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已付定金的房屋可否再卖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4-03-27 浏览量:0

导读:

民法典规定已付定金的房屋可否再卖?以下内容将详细解读相关法律规定、定金退还情况以及起诉流程和注意事项,帮您明确自身的权益。

一、民法典规定已付定金的房屋可否再卖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在购买房屋并支付定金之后,定金合同即告生效。然而,支付定金并不代表获得了房屋的所有权。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明确了所有权的定义,即所有权人对其不动产或动产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五百八十六条则具体规定了定金担保的相关内容,包括定金合同成立的条件、定金数额的约定以及超出部分处理等。

这意味着,未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买家,不能再次出售该房屋。只有在取得房屋所有权后,才可对房屋进行再次销售。

二、不肯退还定金的解决办法

如果在支付定金后,买家与商品房开发商未能就主要合同条款达成一致,导致合同未能订立,买家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

若开发商拒不退还,买家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过程包括准备起诉状和相应证据,如谈判录音或录像、证人证言、法律服务合同及发票等。

随后,应向开发商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并按程序等待立案受理、出庭应诉。


三、起诉流程和注意事项

起诉商品房开发商退还定金时,需按以下步骤操作:

1.准备起诉状,明确诉求并整理相应证据。

2.向合适的法院提交诉状,并确保得到立案受理。

3.遵守法院规定,准时出庭应诉,否则可能面临撤诉处理。

整个过程需依法进行,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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