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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对方全责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哪些费用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3-12-30 浏览量:0

导读:

车祸对方全责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费用。其中,医疗费可以按照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收款凭证进行计算。在司法实践当中,当事人就车祸赔偿事宜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话,需要准备起诉状、证据等材料。

  一、车祸对方全责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哪些费用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4.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5.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6.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九级伤残按照20%计算。

  7.被抚养人生活费。

  另外,还可以请求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等等。

  二、车祸请求赔偿的时效是多久

  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车祸索赔需提交哪些资料

  提醒您,交通事故索赔需向法院提交这些文件:

  1.民事起诉状,这是起诉的关键材料;

  2.证据,包括鉴定意见以及医院出具的诊疗单;

  3.原被告的身份信息的资料;

  4.其他材料。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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