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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别在民政局写离婚协议

来源:李玉芳律师
发布时间: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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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别在民政局写离婚协议!不想成功离除外

去民政局协议离婚,第二次办理离婚登记,需要携带离婚协议,很多人觉得离婚协议我不知道怎么写,可以到现场再临时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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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不要,离婚律师告诉你现场临时写太不方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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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时间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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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预约一般都是有预约时间段的,如果过了时间段就要挪后等,毕竟叫号不等人,这时配合的一方就会开始怨天尤人,甚至对离婚协议提出无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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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内容多且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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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要求一般是要求离婚协议要求包括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离婚也算大事情,如果来之前大把时间协商不好,那么来到现场时间紧迫更协商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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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无隐私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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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条件有限也没有私密空间,熙熙攘攘都是人,也许你们讨论的离婚细节周围都能听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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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容易产生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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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现场对离婚协议内容一言不合一方很有可能就反悔不配合,对于想离婚一方就非常被动,不要让一点小小的分歧搞砸原定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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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情况复杂还容易考虑不周或者让一方有机可乘乘人之危,抓住一方急于离婚的心态提出苛刻条件,另一方觉得临门一脚就会步步退让被无底线压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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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条件允许最好在签订离婚协议之前再做一份夫妻财产约定,这样离婚冷静期也可以尽可能防止对方反悔,最后即便诉讼离婚了也能拿把前期谈判的成果通过婚内协议固定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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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民政局都是想好聚好散快速离婚的,如果能提前准备好离婚协议就成功了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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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婚内共同债务较多,或者涉及夫妻共同财产较多,怀疑对方有隐藏,转移财产的情况,建议联系专业离婚律师撰写协议!


以上内容由李玉芳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李玉芳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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