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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财产孩子应当如何进行分割处理

非原创(互联网) 发布时间:2024-05-15 浏览量:0

一、夫妻离婚财产孩子应当如何进行分割处理

  在夫妻离婚时,财产的分割处理是一项重要任务。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婚前的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而婚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无特殊约定,原则上应平分。对于孩子的分割处理,主要涉及到抚养权和抚养费的问题。

二、子女抚养权归属原则

  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原则在离婚案件中至关重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1.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2.如果子女已满两周岁,父母双方在离婚前应先尝试协商确定抚养权。如果协商不成,人民法院将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和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来判决。


  3.对于已满八周岁的子女,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在确定抚养权时,法院会考虑多个因素,如父母的抚养条件、子女的生活环境和成长需要等:


  1.如果父母抚养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长期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并且他们要求并有能力帮助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这可以作为优先条件考虑。


  2.如果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也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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