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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可以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吗?
作者:徐丽律师 发布时间:2021-12-01 浏览量:0
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可以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吗?
一、 什么是竞业限制协议?
竞业限制协议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一定期限内,劳动者不得到与用人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的书面协议。
二、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可以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吗?
答:可以解除。但需要额外支付3个月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金。补偿金的计算标准具体可以根据协议约定或者依据确定的劳动者应当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获得的经济补偿一致。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解释》第三十九条规定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在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额外支付劳动者三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