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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法相关概念解析(二十六)

作者:晋毅峰律师 发布时间:2024-03-11 浏览量:0

环境侵权的归责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 1)概念:指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而给他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即使 主观上没有故意或过失,也要对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2)采用原因: 活动的高度风险性;涉及复杂的科学技术问题,取证困难;是公平正义的 实质要求(分配正义) PS:《民法典》第 1229 条 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 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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