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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法相关概念解析(一)
作者:晋毅峰律师 发布时间:2024-03-05 浏览量:0
环境的定义 (1)一般定义 即围绕某个中心事物的外部条件的总和。 (2)环境科学上的环境 ○1 生态环境:指以整个生物界为中心、为主体,围绕生物界并构成生物生存的必要条件的外 部空间和无生命物质,包括动植物、微生物和人类。 ○2 人类环境:以人类为中心、为主体的外部世界即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天然的和人工改造 过的各种因素的综合体。(环境科学)----1972 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提出的。 (3)环境法上的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 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 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