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法律快车 > 金华律师 > 胡丽梅律师 > 律师文集 > 文集详情
律师信息

取保与取保候审有何区别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3-11-16 浏览量:0

一、取保与取保候审有何区别

  取保与取保候审没有区别,意思一样,取保是取保候审的简称。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通常对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


  二、取保候审的保证金退还时间

  1.一审判决下来后就会退还保证金。


  2.如果判处缓刑,缓刑判决生效后退还保证金。


  3.保证金可以在解除取保候审的时候当场退还。


  4.如果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人存在违规行为,取保候审的保证金是不予退回的。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前款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应当退还保证金。


  东阳胡丽梅律师提醒,申请取保候审是有法定条件的,不符合法定条件是不可以采取取保候审,而且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法律法规,会立即结束取保候审,而且保证金会被没收,不予退还。如果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取保候审结束就退还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之后的程序

  取保候审之后的程序,如果是侦查阶段的,对认为是犯罪的案件进行起诉、法院对起诉的案件进行审理,如果发现不属于犯罪的及时解除取保候审,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和有关单位。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和有关单位。


胡丽梅律师

胡丽梅律师

服务地区: 全国

服务时间:09:00-21:00

律所机构: 浙江恒霁律师事务所

137-3577-9230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