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出资不规范,将受公司债务牵连!
股东向公司进行货币出资的正确操作方式是什么呢?
一、将出资款支付至公司开设的银行账户,并明确备注“某某某实缴出资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关于“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的相关规定,股东使用货币的出资款应存入公司银行账户,而并非支付至公司财务人员的个人账户或其他合作股东的个人账户。在股东进行实缴出资时,为避免后续因出资发生纠纷时存在举证问题,建议按法律规定直接将出资款支付至公司银行账户,并在转账时明确备注为“某某某实缴出资款”。在完成转账支付后,还应将该银行流水记录及时打印留档保存。
二、叮嘱公司依法进行财务处理,甚至可以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实务中,存在一些公司财务不知道股东实缴出资在财务上如何做账、也并不清楚就该出资进行规范做账对股东的重要意义,往往图方便将股东出资款直接放入“往来款”科目中进行处理,而并未将该出资计入股东名下的实收资本科目。故实缴出资后,需叮嘱公司财务进行规范的账务处理。若股东不放心,也可要求委托专业机构就出资款项进行验资,并依法出具有法定证明效力的验资报告,以此证明股东已经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虽然现在出具验资报告并非强制性要求,但很多公司仍按该流程严格对股东出资行为进行验资处理,以规范各方行为。
三、要求公司在收到出资款后出具股东已实缴的出资证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一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二)公司成立日期;(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的相关规定,可看出出资证明书是证明公司股东身份及依法履行缴付出资义务的法律文件。故若股东出资公司收到款项后,股东应尽快要求公司向其出具已实缴到位的出资证明书并加盖公章,以明确公司认可股东的出资行为并已收到相应款项,避免后期因此引发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