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资格的反向确认
来源:何金建律师
发布时间:2022-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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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股权两名股东的情形,即名义股东与实际股东并存。
一份股权,两名股东,这是个暗藏风险的配置。
实际中,名义股东与实际股东之间较容易产生股权纠纷,在众多纠纷中,无论纠纷的形式如何,其本质是:
名义股东与实际股东均主张股东资格、享有股东权益。
名义股东与实际股东产生争议时才有可能触发股东资格确认诉讼,而这种争议不是亲属关系、朋友远近能解决。
往往出现争议后,会诉至公庭,我们提出以下建议,以防止股东之间出现股东资格纠纷,或出现纠纷后能有比诉讼更有效的解决路径:
① 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之间必须达成完善的书面合同
② 股权出资款必须由实际出资人支付
③ 实际出资人必须掌握出资的凭证、收据
④ 实际出资人必须保留对名义股东的各类授权委托书
以上四个最基本的「必须」,缺一不可。
以上内容由何金建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何金建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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