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籍人士刑事案件,如何让翻译人员陪同会见?
来源:何金建律师
发布时间:2022-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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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人员的要求:
首先,根据案件当事人的国籍以及语言,所聘请的翻译人员应当具备该语言的相应证书;
其次,根据现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只要翻译人员不具备以下情况,原则上办案机关就应当许可其会见: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需要注意的是,有的办案机关可能还会要求翻译人员必须是办案机关指定的人员,但这一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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