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纠纷的常见类型及处理规则
来源:何金建律师
发布时间:2022-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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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合同是《民法典》合同编新增加的有名合同之一,实务中,合伙是个人等民事主体参与投资交易的重要方式,但合伙之间往往无书面的协议,导致出现纠纷后合伙人之间就利润分配、债务分担等发生争议。
合伙纠纷的常见类型及处理规则:
1. 合伙关系是否成立
判断是否成立合伙关系,首先看是否具备有效的书面合伙协议。
如无书面协议,再从实质上判断各方的关系是否符合合伙关系的特征,是否具备合伙关系要求的其他条件。
2. 合伙债务的承担问题
对外而言,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对内而言,合伙人按照合伙合同约定的份额承担债务,承担的债务超出自己份额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3. 利润分配和亏损承担
首先按照合伙合同约定的比例办理。
如合伙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合伙人协商确定分配比例。
如无法协商一致,则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承担。
如果无法明确计算实缴出资,则由合伙人平均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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