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双方当事人情势变更纠纷
来源:何金建律师
发布时间:2021-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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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了不可预料的情形,如果继续履行合同会显失公平,合同双方可以请求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者解除合同。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情势变更的适用相当严格:
①情势变更必须发生在合同成立后,履行完毕前。
②情势的变更的发生不可归责于当事人,也是缔约时当事人不能预见到的情形
③发生情势变更后如若继续履行合同将会显失公平。
④情势变更的认定必须经过人民法院审核,必要时应请求最高人民法院审核。
提示:
1. 双方当事人可以协议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2. 双方当事人不能达成协议的,因情势变更遭受损害的一方当事人可以起诉至法院,法院享有“公平裁决权”,有权以下列方式直接干预合同关系:
① 如果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或者合同的履行不可预期,或者合同的履行完全失去意义,法院通常会判决解除合同;
② 合同目的可以实现的,法院可以判决变更合同;
3.合同变更或者解除的,如果一方有损失的或者双方都有损失的,双方可以对损失进行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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